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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逼四岁女儿做饭 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0日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母亲患病为女儿计长远教做饭

2001年,结束乳腺癌治疗不久的千惠,嫁给了不离不弃的男友武信吾。2002年6月,千惠竟然发现自己奇迹般怀孕了,但要生这个孩子,极有可能乳腺癌会复发,母爱的天性阿花留下了这个孩子,然而生下孩子9个月后千惠乳腺癌复发,为了自己死后阿花能照顾自己千惠在阿花4岁时开始教她做饭。现如今阿花已经长大,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将自己和爸爸照顾得很好。

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

家庭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保护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社会保护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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