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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调查申请书使用情况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时间有规定吗

发布时间:2023年7月5日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ags: 证据调查申请书使用情况,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时间有规定吗

  郭永军律师,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大梁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郭永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证据调查申请书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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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直接进行裁决是最好的。但是事实上,很多时候,都会出现双方提供的证据不明,案情错综复杂等情况,不能马上做出决断,需要进行证据调查。当事人因为特殊情况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也要申请法院收集。这些都涉及了证据调查申请书。下文将详细阐述了,证据调查申请书使用的各种情况。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就是说,依照举证承担的规定,当事人负有举证,但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当事人不能或不便自行收集。比如,有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一些当事人不宜取得的档案材料,如人事档案、工商管理档案、银行存款、医疗病历档案、涉及公安、检察、司法、监察活动的证据以及需要到国外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依职权收集。

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鉴定和勘验都是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方法。所谓鉴定,就是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由此可见,交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或指定鉴定部门是人民法院的职权。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鉴定的,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同样,勘验也是人民法院的职权,需要对有关现场或物证进行勘验的,也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

从审判实践看,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的情况非常普遍,因为在诉讼关系中,原、被告是利益相对立的双方,为了维护自己的主张,赢得诉讼的胜利,当事人双方都往往只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提供甚至隐瞒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因而,由利益的对立导致双方提供证据上的互相矛盾,使人民法院难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得出正确的结论。人民法院只有通过亲自调查、收集证据,排除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矛盾,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因此,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的,人民法院应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

审判实践是比较复杂的,每个案件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很难具体列举哪些证据应当由人民法院自行调查、收集,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可以调查收集,认为不应当由自己调查、收集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这里有一个问题应当注意,不能因为当事人负全面举证而忽视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职能;同样,当事人应该提供也能够提供的证据,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或不便提供的,不能强迫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应依职权调查、收集;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也应当主动调查收集。

从上文可知,证据调查申请书使用广泛,可以由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特殊情况提出,也可以由法院主动收集,方便裁决。了解清楚证据调查申请书的使用规定,很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使用更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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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时间有规定吗

关于法院什么时候调查取证,应该是看证据的类型而定下,正常的都应该是在法庭开庭之前向法官等人提交证据、交换证据的规定时间应该是在之前的七天或者是开庭之前的一周内,如果在庭审的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是当事人没有能力证明的情况之下,也可以向法庭提交申请。法院对于提交的申请不批准的,应该向其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交送通知书通知其结果。当事人和他的诉讼代理可以在收到结果的次日起三天之内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写一份书面申请再次申请一次。法院应该在收到二次申请当天算起的五天之内给当事人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十七条规定是:“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要求调查的证据是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并且需要人民法院调动职权才能调取的档案证据;

档案资料涉及国家之中的秘密,商业之中的秘密,个人的隐私;

当事人和他的代理人因为其他的原因不能收集这些资料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十八条规定是:“当事人和他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要求申请收集资料证据,应该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上应该写明被调查的人的名字、单位的名称、居住的地方、现在的基本情况、想要调查的资料证据、为什么需要人民法院帮忙搜集资料和证据还有要证明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是:“当事人和他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搜集资料和证据,但是不能晚于举证时间满的前七天。如果法院对当事人一方的申请不予受理的,应该向其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交送通知书通知其结果。当事人和他的诉讼代理可以在收到结果的次日起三天之内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写一份书面申请再次申请。法院应该在收到二次申请当天算起的五天之内给当事人答复。

上面说的三条法律规定说明了当事人在申请让人民法院调查资料证据的条件、时间限制所应该承受的法律后果,正因为这样当事人才应该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尤其注意这些,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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